簽約與執行 撥款及管考 結案與發表
(一)
受輔導廠商提出之計畫結案報告,由專案辦公室評估輔導績效辦理驗收事宜,受輔導廠商應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辦理之成果發表與展示宣導等活動,以及協助提供輔導成果、創造外銷值等計畫成效資料,供專案辦公室統計運用。
(二)
本計畫研究成果之歸屬,除合約另有約定者外,屬受輔導廠商所有,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為公共利益,協議無償成果發表與展示,受輔導廠商不得拒絕。